作者: 来源:本网原创 2017-03-09 15:11:04

柞宣发〔2017〕8号

各镇党委,乾佑街道党工委、县委各部门,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(党委、党支部),各人民团体党组(党支部),中、省、市驻柞各单位党组(党委、党支部):

为了检阅我县新闻工作年度业绩,展示新闻战线“三项学习教育”活动和“走转改”活动成果,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,促进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多出精品、多出人才,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、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。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做政治坚定的新闻工作者;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做引领时代的新闻工作者;坚持正确新闻志向,做业务精湛的新闻工作者;坚持正确工作取向,做作风优良的新闻工作者;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队伍。现就第十届“柞水新闻奖” 优秀作品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范围

2016年度内,在中、省、市党报党刊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总标准

    1.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,贯彻团结稳定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落实“三贴近”要求。

2.内容真实,具有新闻价值,社会效果好。

3.新闻性强,时效性强,主题鲜明,勇于创新,语言文字生动,制作精良,感染力强,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。

 4.关注体现“走转改”精神,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,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短、实、新的作品。

5.存在导向不当、有不良社会影响、新闻要素不全、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,不得获奖。

(1)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、成分缺失、指代不明、归类有误等的,不得获一、二等奖(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)。

    (2)文字作品出现病句,如错别字,标点符号错误、多字、落字等情况的,不得获一等奖。

    (3)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、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,不得获一等奖。

    (4)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(含两次)的,不得获奖。

(二)各项评选标准

1.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、时效性强,语言文字简明扼要,表述准确,逻辑清晰,有完整的新闻要素。

2.通讯要求主题鲜明,选材典型,事实准确,结构合理,语言生动,评议、刻画到位,感染力强。

3.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的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要求主题鲜明,结构完整,报道全面、有深度。

4.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,现场抓拍,表现力强,图像清晰,标题准确,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,文字简洁。

5.广播电视新闻要求主题鲜明,材料典型,事实准确,结构合理,语言(声音、画面)生动,有细节,有深度,音响、画面运用得当,有感染力。

三、奖励办法

柞水新闻奖优秀作品设3个评奖项目:

1.消息类(字数限制在800字以内,含图片消息);

2.通讯类(包括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、新闻调查、系列报道等,字数限制在800-3000字);

3.广播电视类(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)。

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件,二等奖2件,三等奖3件,优秀奖若干名。

四、选送要求

1.每人最多送选3件作品,每份作品附参评表一式10份;每件作品须附有当日刊发报纸的刊头、日期的剪报(报纸版文字)或其复印件,格式页面为A4 纸,一式10份。

2.2017年2月28日前,送至柞水县委外宣办。可以采取单位、个人申报,外宣办提名方式选送。

3.如发现参评或获奖作品有伪造、修改、剽窃等违规行为,将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,并予批评通报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1.县外宣办先对参评作品进行初选,提交评审小组。

2.在县委办、政府办、县纪委、宣传部、文广局、县外宣办等单位抽调评委若干名,组成柞水新闻奖评审小组,以无记名投票和小组审定的方式选出。

3.获奖作品均在365投注网址公示一周,最终由县委宣传部发文公布。

 

附:第十届“柞水新闻奖”作品参评表

http://www.hjh001.com/uploadfile/2017/0220/20170220022858768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柞水县委宣传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2月1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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